关于商品销售合同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品销售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销售合同 篇1订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_______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_______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 ……此处隐藏7896个字……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00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0米,则内墙周长4*10=40米,墙厚30厘米,门宽100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00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98)/100]*100%*100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差价款数额为[(97-95)/100]*100%*100万*2+[(100-97)/100]*100%*100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十、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8合 同 编 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于 20xx 年5月5日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以上价格为含税货到工地价格,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货款结算依据: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甲方有效接货人(即合同中指定的接货签收人)当场在乙方的提货单及送货清单上签署姓名及实收数量,乙方凭甲方有效签收的实收单证记载与甲方结算货款;
3.2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4.1 乙方第一次交货不迟于20xx年 月 _日,以后的在接到订单三日内到货。
4.2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乙方可以拒绝交货,且不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第五条 交货方法、货物的装卸责任、费用及到货地点 5.1 交货方法:送货
5.2 送货方式说明:乙方应在收到货物订单后立即按要求加工,于4日内将加工好的货物送至指定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在甲方验收后,交付行为完成。
5.3 其他补充条款:
5.4 交接相关信息:
使用项目名称: 到货地点:
接货单位: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
接货人:(1)姓名: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供货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手机:
第六条货物的验收和异议
6.1 乙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
6.2 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交付的货物的数量、型号、品牌、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立即向乙方书面提出,将异议内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书面异议 5 日内无偿换货或补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货费用和运费。但对货物的检验只有在乙方人员在场时方可进行。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乙方保证货物采用优质材料,先进工艺加工制造,在质量和规格等方面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进一步保证提供以下服务:
货物在交付后 1 个月内产生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的 3 日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乙方单位进行查看。如证实为质量问题,乙方应给甲方无偿提供相应产品。
7.2 乙方的质量保证仅及于甲方对货物进行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不保证货物的质量能够达到本合同的规定,并且不保证提供相应货物:
7.2.1 乙方未按照行业通行的操作规程使用货物的; 7.2.2 乙方未按照甲方产品使用说明使用货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的违约责任:
8.1.1 乙方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但赔偿不得超过总合同金额的 5 %。
8.1.2 如乙方交付的型号、品牌、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办理。
8.1.3 如交付的货物非因甲方的不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参照本合同第7.2办理。
8.2甲方的违约责任:
8.2.1 甲方如拒付货款或延迟付款,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向乙方加付所拖欠款项的同期银行罚息利率。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11.1需要加工产品,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所需产品的图纸后进行加工。
11.2甲方已接收的乙方产品,在货物未损耗、破损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多退少补。所有合同金额以外的供货,以甲方有效接货人(即合同中指定的接货签收人)当场在乙方的提货单及送货清单上签署姓名及实收数量金额为准,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说明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2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
议并加盖公章,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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